何謂「不合理解僱」

下列情況,可視為「不合理解僱」

  1. 工友做滿 24 個月,沒有實質/正當理由而遭解僱
  2. 僱主單方面更改合約,可視為「變相解僱」

被「不合理解僱」有甚麼補償?

  1. 代通知金(如果僱主沒有給予通知期)
  2. 比例年假薪酬及應放但未放取的法定假日薪酬
  3. 比例雙糧或年終酬金(如有)
  4. 復職或再次聘用(在勞資雙方同意下)
  5. 終止僱傭金(按比例的長期服務金,服務年資在兩年至五年之間,依長期服務金方法計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