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有薪假期條例修訂


由2022年起計的8年,每次分兩年增加1日法定假期,假期增加依次為佛誕、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、 復活節星期一、耶穌受難節及耶穌受難節翌日,到2030年全港所有打工仔都享有17日勞工假期。

新增的法定假日

生效日期

1. 佛誕

二○二二年一月一日

2.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

二○二四年一月一日

3. 復活節星期一

二○二六年一月一日

4. 耶穌受難節

二○二八年一月一日

5. 耶穌受難節翌日

二○三○年一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