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後事
邦仔
阿娟開始想著死亡的問題…兒子連很簡單、基本的自理能力也沒有。甚至她的身後事,兒子也沒有可能去處理。
幾年前,在我剛剛入職的時候,適逢一位負責長者組的同事即將離職。我們正在交接工作,那位同事對我說:「呢個婆婆你幫我多啲照顧佢啦,佢個家庭好慘㗎…佢今年80幾歲,仲要照顧一個60幾歲智障嘅仔,佢兩個一齊相依為命…幫得到幾多得幾多啦。」
就在這刻開始,我認識了這個婆婆,她叫阿娟。初認識阿娟時,她雖然年近90,但身體還是不錯的。她仍然健步如飛,每天早上到街市買餸,再提回家中,並且自己親身下廚準備午飯及晚飯。
阿娟平時經常找我幫忙的,而我協助處理的事情主要都是大大小小的查詢及生活難題,例如:家居維修,需要聯絡房署;綜援問題,需要諮詢社署;申請食物銀行、電費津貼等。
阿娟的兒子叫阿樂,他在庇護工場工作。有一次,我上門探望阿娟,剛巧阿樂尚未放工回家。我跟阿娟閒聊:「阿樂幾叻仔呀,可以照顧到自己啦,你唔洗擔心啦」。阿娟說:「邦仔,阿樂連落街買個外賣都唔識,連屋企電話都唔識用…有乜嘢事都唔知點算」。沒多久,阿樂回家了,我嘗試教阿樂用電話。真的無辦法,不是我沒有耐性,也不是他不肯學,而真的是能力問題,他根本沒有可能學懂如何使用電話。
最近數月,阿娟的身體越來越差,而且經常說手很痛,只能靠吃止痛藥。她曾經因為痛楚難當去急症室,但醫生指這是退化的問題,沒給任何治療,也不作轉介跟進,便叫阿娟回家了。
阿娟開始想著死亡的問題。對她來說,死亡的恐懼源於她放不下兒子。她死後,她的兒子怎麼辦?兒子連很簡單、基本的自理能力也沒有。甚至她的身後事,兒子也沒有可能去處理。阿娟哭著對我說:「邦仔,我死咗之後,你可唔可以幫我手照顧我個仔,同埋處理我嘅後事?我靠曬你嘅啦。」
其實,阿娟兒子阿樂的情況,是很值得我們作為基層勞工團體去思考的。他在庇護工場上班,究竟是否屬於受僱工作? 或許大多數人也認為,在庇護工場是受訓的,是一些工作技能的訓練。更有人說,這根本只是一個治療。
像阿樂的情況,我認為他是屬於弱勢勞動力的一群。我看到的是他們正在用自己的勞力去賺取金錢(哪怕報酬並不多),而且是有產出的。庇護工場的工作種類大多都是加工包裝(如:快餐店的餐具)、貼信封等。這些工作,並不是故意加插出來的,而是真的有實際需要。而他們的勞動力輸出,也是不可或缺的。我實在不明白,為何他們不屬於僱員,以及不受《僱傭條例》所保障。
他們這群弱勢勞動力,只有默默地產出,而沒有受基本的法例保障,實在令人唏噓及心痛。若然《法定最低工資條例》可以涵蓋他們,給予他們基本的生活保障,發揮政策「兜底」的作用,才能確保他們能過有尊嚴的生活。
近來,因為工作需要,我早已放輕了邨內的社區及長者工作。然而,我從不當幫助阿娟是工作,而是一份老人家對後輩的寄託,是上天給我的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