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下勞工法例👷♀️👷♂️
工友們如遇到任何勞資糾紛,歡迎聯絡本處勞工法例諮詢熱線,電話:2424-1456。
[颱風勞工法例] 在《僱員補償條例》列明,黑色暴雨和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懸掛期間,在開始工作前或結束工作後的四小時內,往返居所及工作地點的直接途中,發生意外受傷,即屬工傷。 法例雖沒有規定在8號颱風、黑色暴雨期間及訊號除下後,僱員的上班的規定,但可參考由勞工處發出的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。 打工仔女錦囊 1. 如工友有合理理由認為在惡劣天氣下,工作環境並不安全,工友有權拒絶工作; 2. 打風遲到不算犯錯:僱員如因8號風球延誤了上班時間,僱主不應作任何紀律處分(如警告信或即時解僱); 3. 颱風津貼不可亂削:僱主隨意削減8號風球上班的特別津貼,等同於更改僱傭合約,須預先獲工友同意。 街工認為現行颱風勞工法例仍未能完全保障打工仔女,要求政府修改勞工法例,保障員工權益,如有任何勞工問題,歡迎致電2410-0360查詢。 查看全文
【街工頻道】第3集:申報工傷注意事項 遇到工傷最怕老闆唔認數,萬一真係出現僱主唔肯報工傷的情況我哋打工仔女如何自保呢? 今集就請勞工幹事Michael嚟分享無良僱主的古惑招。 如果大家有關於工傷嘅問題想問,可以 直接打24100360搵勞工幹事幫大家跟進! 查看全文
政府有責任確保國泰員工獲談判機會 政府於今年6月,曾注資273億予國泰航空,但卻沒有令到國泰員工受惠。 國泰航空於10月21日宣佈裁員5300人,並要求獲留職的員工簽署新合約,將「底薪」及「飛行時薪」都封頂,當中涉及過萬名空中服務員及機師。國泰資方,並要求留任員工須最遲於11月4日簽署新合約。 據工會分析,連計定期須放無薪假,減薪幅度達三成至六成,相當驚人。 國泰資方一直拒絕磋商新合約的修訂建議,表明修改新合約內容,亦拒絕押後11月4日的簽約死線。即於11月4日午夜前不簽約的員工,國泰會作解僱處理。 國泰獲政府注資挽救,但大幅裁員之外,更對獲機會留任的員工,限時強逼簽署資方提出的新約,當中沒有提供任何磋商的餘地,其實嚴重違反了僱傭合約由雙方協商的精神。事件已令公眾輿論嘩然,但政府卻繼續採取被動及坐視不理的態度。 面對國泰資方大石壓死蟹的強硬態度,即使工會的談判力量,是十分薄弱,何況個別員工! 國泰既是本港一個重要的企業,政府的責任,就不應只限於注資挽救。面對國泰重組業務引致的重大勞資問題,政府有責任確保勞資雙方有合理的協商過程! 我們強烈要求,政府應主動介入協調,讓員工與資方,可有磋商談判的機會,透高商談達成較合理的新合約協議方案。 街坊工友服務處 梁耀忠立法會議員 梁志成區議員 梁靜珊區議員 2020年11月3日 查看全文
管理公司(12/11)今日安排清潔人員,為兩架升降機消毒,包括𨋢槽底、按鍵、閘門等。清潔人員同時為地下大堂、信箱等公用設施清潔。 . 葵愛樓接連出現兩宗確診個案,我們正要求房屋署盡快安排工程人員,檢查葵愛樓的喉管,調查有否出現病毒經喉管「垂直感染」其他單位的情況。 . 我們亦要求,衞生署安排人手到葵愛樓派發檢疫樽。 . 近日疫情愈趨嚴重,希望各位街坊更加注重個人衞生,減少外出,勤洗手,記得要戴口罩。 如有任何查詢或需要協助,可聯絡本處職員顏烈洲先生,電話:2410 0360 / 9848 9606。 . ========== 梁耀忠 葵青區議員 街坊工友服務處 FB專頁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wscleungyiuchung 聯絡電話:2410 0360 辦事處:新界葵涌葵芳邨葵仁樓地下7號 查看全文
林鄭近期在社交網站發佈的馬後砲,讓公眾見識到她不願承擔責任的一面。大家認為,中央領導,會看不到嗎? 本月初,林鄭月娥在網上發放自己與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對談的片段。其中提到在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之前,早為港版國安法成立了一個「核心小組」,成員包括她本人、律政司司長及保安局局長,向中央政府提供了很多意見。她更表示北京中央很重視她的意見,因而笑容滿面,充滿信心,更為平定反修例運動而沾沾自喜,予人感覺,香港歷史應為她記下一功。 怎知,不少市民卻為此嘩然,因在國安法推出之前, 律政司司長已多次回應不清楚國安法的條文細節, 並聲稱沒有參與任何有關的草擬過程。現在林鄭竟親自承認他們是有參與提供意見並獲中央接納,前後不一,完全自相矛盾。 如果林鄭「核心小組」真有參與港版國安法立法提供意見,為何他們在推出前不敢承認? 是怯於當時還未完全平靜下來的民間示威行動,還是怯於立法會和傳媒的質詢? 但無論原因是什麼,特區政府當時把整個港區國安法立法要負的責任,完全推給了中央政府,如今很明顯,是推卸責任的行為。如果當時港區國安法引起什麼重大問題出現的話,他們就可以置身事外;但現在她們覺得是成功了,便急不及待地出來邀功。 好的下屬,應該面對壞結果時幫老闆背負責任,有好結果時則歸功於老闆。林鄭剛好做相反的,大家可以猜想得到,中央會怎樣看她呢? (圖片來源,: 林鄭月娥2021年1月1日facebook社交網站上載短片的截圖) 查看全文
已申請第一期僱主須再申請 僱主申領律貼後 在20年9月至11月期間 不可放無薪假及解僱員工 如工友發現僱主申請律貼後 強迫放無薪假及遭解僱等情況 歡迎聯絡本處跟進 電話:2424-1456 查看全文
工友响工傷之後始終都要繼續生活,能夠讓工友賴以為生的就是工傷賠償。那麼工傷後到底有什麼賠償項目,今集就各位分享。 工友們如遇到問題,歡迎致電24100360向本會查詢啊。 查看全文
近期最新熱話 — 開工不足,到底咩係開工不足呢?喺呢個情況下工友又得到咩保障咩?今集就各位分享一下。 工友們如遇到問題,歡迎致電2410 0360向本會查詢啊。 查看全文
英國於1215年制定《大憲章》(Magna Carta),目的是要保障人民的資產不會遭政府無故奪去,私有財產的擁有權得以確立,可讓人民有信心去儲蓄及努力賺取財富。 當年 的《大憲章》,顯然標誌著是一個進步的制度,確立了資本主義的根基,也是現代社會安定繁榮發展的重要元素。 但是,若然個人的私有財產可隨時給遞奪,我們可還有信心,繼續付出個人的努力來換取財富嗎?不如每天就直接去覓食,無需為未來作任何的儲備。但,這不是倒退回人類文明未開發的年代嗎? 可惜的是,特區政府現正動搖著800年前延續下來的私人財產制度。 政府本應扮演保護人民私有財產的角色,但目前警方竟可任意下令,凍結私人戶口的財產,無須事前向法院提出任何請求,那麼,市民的私有財產權保障制度,仍存在嗎? 香港人的私有產權 ,可以得到保障嗎? 按一般文明及合法的程序,警方及律政司應獲得法庭的批核後,才擁有權力向銀行發出凍結令,然後銀行才可合法地執行凍結私人戶口的行動。 如今,警方罔顧私有產權保障制度,代表這個特區政府就可隨時架空法庭,凍結任何人的儲蓄。究竟政府有沒有思考過,這會造成什麼的後果,對香港這個商業社會造成多大的創傷? 特區政府如此縱容警方,市民可以怎樣的回應呢?不就是把儲蓄轉移到海外,為商的,不就是把資金調離香港,還可做些什麼呢? 另一罪魁,是銀行。涉事的銀行,不惜破壞香港銀行體系,只管靠攏政府。程序上,如果銀行收到警方要凍結戶口的通知,理應堅持等待法庭頒布凍結令,在有充分的理由下,才去採取行動;這樣,才是合情、合理和合法,才是對銀行客戶負責的表現。如今,銀行不惜失去大量客戶,也要全面向政權下跪。香港賴以為榮的核心價值,還存在嗎? 香港墮落到如斯地步,香港人還能對政府有什麼期望呢? 查看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