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士待產假

男士符合下列條件便可享有侍產假:

  1. 為初生嬰兒的父親,或月嬰兒即將出世;
  2.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;
  3. 已按法例規定通知僱主

通知僱主取侍產假:

員工必須:

  1. 在嬰兒預產期前最少3個月通知僱主,及
  2. 在確實放假日期前再通知便可(法例沒有規定提早多久)

#如未能早於3個月前通知僱主,則需在確實放假日期前至少5天通知僱主

何時放侍產假:

  1. 可在嬰兒預計出生前4星期,至嬰兒實際出生後10星期內,任何日子內放取;
  2. 可一次過放5日,也可分開逐日放。

侍產假薪酬:

  1. 不少於侍產假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5分之4

誰可享有侍產假薪酬:

  1. 放取侍產假前已連續受僱滿40星期;
  2. 在以下日期前,提供所需的文件予僱主(以較早者為準):
  1. 在放取侍產假後的12個月內;
  2. 若已停止受僱,在停止受僱後6個月內。